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领域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部机关各有关司,各有关单位:
针对工程建设标准目前存在的刚性约束不足、体系不尽合理、指标水平偏低、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联系人:周晓杰
电话/传真:010-589343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
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必须遵循的重要制度和依据,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技术基础,涉及建筑、交通、水利、电力、信息、农业、医药卫生等三十余个领域。经过60余年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改革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新形势下,现行标准逐渐显现出刚性约束不足、体系不尽合理、指标水平偏低、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为深化标准体制改革,统筹考虑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国内与国际需求,更好发挥标准支撑保障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服务工程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新技术应用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以中国标准的国际化带动我国工程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推动。打破惯性思维,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度改革标准体制机制。
坚持市场驱动。改革单一的政府标准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标准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